1。非法逃匯。在國內,外匯是受到管制的,具體來說,我國的外匯管理制度分為經常項目外匯管理和資本項目外匯管理兩大部分。經常項目是指國際收支中經常發生的交易項目,包括貿易收支、勞務收支、單方面轉移等,資本項目是指國際收支中因資本輸出和輸入而產生的資產與負債的增減項目,包括直接投資、各類貸款、證券投資等。不管是經常項目還是資本項目,除非有特殊批準,否則外匯收入都需要調回到境內。
2。分拆逃匯。在我國,個人結售匯實行的是年度總額的管理制度,在便利化的額度范圍內,個人可以憑有效身份證辦理等值5萬美元以內的購付匯,超過5萬美元之外的部分,只要是真實、合法的需求,也可以攜帶證明進行辦理。
3。非法套匯。套匯分為兩種情形,一種是騙匯,就是通過虛構無效的憑證、合同、單據等向外匯指定銀行騙購外匯的;另一種就是以外幣收付應當以人民幣收付的款項或者以人民幣/實物支付應該以外匯支付的款項或支出等行為。對于逃匯行為,規定處非法套匯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非法套匯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4。非法買賣外匯。非法買賣外匯主要就是指沒有獲得主管部門批準,進行場外交易的行為,包括私自買賣外匯、變相買賣外匯、倒買倒賣外匯或者非法介紹買賣外匯等等,數額較大,情節嚴重的就會受到處罰,嚴重擾亂市場的則會被追究責任,典型的就是經營地下錢莊。
您好!經濟犯罪主要分為四大類型,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侵犯財產罪、貪污賄賂罪和其他貪利性犯罪。
一、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一)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
1、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
2、生產、銷售假藥罪;
3、生產、銷售劣藥罪;
4、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罪;
5、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6、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
7、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
8、生產、銷售偽劣農藥、獸藥、化肥、種子罪;
9、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罪。
(二)走私罪
1、走私武器、彈藥罪;
2、走私核材料罪;
3、走私假幣罪;
4、走私文物罪;
5、走私貴重金屬罪;
6、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制品罪;
7、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
8、走私淫穢物品罪;
9、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
10、走私固體廢物罪。
(三)妨害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罪
1、虛報注冊資本罪;
2、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罪;
3、欺詐發行股票、zj罪;
4、提供虛假財會報告罪;
5、妨害清算罪;
6、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罪;
7、公司、企業人員受賄罪;
8、對公司、企業人員行賄罪;
9、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
10、為親友非法牟利罪;
11、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
12、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
13、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罪;
14、徇私舞弊低價折股、出售國有資產罪。
?。ㄋ模┢茐慕鹑诠芾碇刃蜃?br/>1、偽造貨幣罪;
2、出售、購買、運輸假幣罪;
3、金融工作人員購買假幣、以假幣換取貨幣罪;
4、持有、使用假幣罪;
5、變造貨幣罪;
6、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
7、偽造、變造、轉讓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批準文件罪;
8、高利轉貸罪;
9、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10、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
11、偽造、變造國家有價證券罪;
12、偽造、變造股票、公司、企業zj罪;
13、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zj罪;
14、內幕交易、泄露內幕消息罪;
15、編造并傳播證券、qh交易虛假信息罪;
16、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qh合約罪;
17、操縱證券、qh交易價格罪;
18、違法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罪;
19、違法發放貸款罪;
20、用帳外客戶資金非法拆借、發放貸款罪;
21、非法出具金融票證罪;
22、對違法票據承兌、付款、保證罪;
23、逃匯罪;
24、騙購外匯罪;
25、洗錢罪。
(五)金融詐騙罪
1、集資詐騙罪;
2、貸款詐騙罪;
3、票據詐騙罪;
4、金融憑證詐騙罪;
5、信用證詐騙罪;
6、信用卡詐騙罪;
7、有價證券詐騙罪;
8、保險詐騙罪。
(六)危害稅收征管罪
1、偷稅罪;
2、抗稅罪;
3、逃避追繳欠稅罪;
4、騙取出口退稅罪;
5、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
6、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
7、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罪;
8、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購買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
11、非法出售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
12、非法出售發票罪。
(七)侵犯知識產權罪
1、假冒注冊商標罪;
2、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
3、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
4、假冒專利罪;
5、侵犯著作權罪;
6、銷售侵權復制品罪;
7、侵犯商業秘密罪。
(八)擾亂市場秩序罪
1、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
2、虛假廣告罪;
3、串通投標罪;
4、合同詐騙罪;
5、非法經營罪;
6、強迫交易罪;
7、偽造、倒賣偽造的有價票證罪;
8、倒賣車票、船票罪;
9、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
10、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
11、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罪;
12、逃避商檢罪。
二、侵犯財產罪
1、職務侵占罪;
2、詐騙罪;
3、侵占罪;
4、挪用資金罪;
5、挪用特定款物罪;
6、故意毀壞財物罪;
7、破壞生產經營罪。
三、貪污賄賂罪
1、貪污罪;
2、挪用公款罪;
3、受賄罪;
4、單位受賄罪;
5、行賄罪;
6、對單位行賄罪;
7、介紹賄賂罪;
8、單位行賄罪;
9、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10、隱瞞境外存款罪;
11、私分國有資產罪;
12、私分罰沒財物罪。
四、其他貪利性犯罪
(一)危害國家安全罪
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罪。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
1、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罪;
2、違規制造、銷售槍支罪;
3、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罪;
4、非法買賣、運輸核材料罪。
(三)侵害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1、拐賣婦女、兒童罪;
2、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罪;
3、強迫職工勞動罪;
4、非法雇用未成年人罪;
5、打擊報復會計、統計人員罪。
(四)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1、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
2、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
3、非法生產、買賣警用裝備罪;
4、非法生產、銷售間諜專用器材罪;
5、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6、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7、賭博罪;
8、窩藏、轉移、收購、銷售贓物罪;
9、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10、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罪;
11、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
12、出售出入境證件罪;
13、非法向外國人出售、贈送珍貴文物罪;
14、倒賣文物罪;
15、非法出售、私贈文物藏品罪;
16、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
17、盜掘古人類化石、古脊椎動物化石罪;
18、擅自出賣、轉讓國有檔案罪;
19、非法組織賣血罪;
20、強迫賣血罪;
21、非法行醫罪;
22、非法捕撈水產品罪;
23、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
24、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
25、非法狩獵罪;
26、非法占用農用地罪;
27、非法采礦罪;
28、破壞性采礦罪;
29、非法采伐、毀壞珍貴樹木罪;
30、盜伐林木罪;
31、濫伐林木罪;
32、非法收購盜伐、濫伐的林木罪;
33、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
34、非法持有毒品罪;
35、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36、窩藏、轉移、隱藏毒品、毒贓罪;
37、走私制毒物品罪;
38、非法買賣制毒物品罪;
39、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
40、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毒品原植物種子、幼苗罪。
41、組織賣淫罪;
42、強迫賣淫罪;
43、協助組織賣淫罪;
44、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
45、引誘幼女賣淫罪;
46、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
47、為他人提供書號出版淫穢書刊罪;
48、組織淫穢表演罪。
(五)危害國防利益罪
1、偽造、變造、買賣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罪;
2、非法生產、買賣軍用標志罪。
(六)瀆職罪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
一:投資市場魚龍混雜,一旦選擇了不合規交易商,即使賺再多也是無濟于事
A、如何辨別jiaoyptai是否合規:
(1)合規外匯的交易商:也就是受監管的交易商,客戶所交易的訂單是直接進入銀行和市場的,受監管的交易商,都是給銀行與交易者提供渠道,只能通過技術分析才能在外匯市場盈利。
(2)不合規交易商:不受監管機構監管或虛假監管機構,投資者只是與交易商來進行對睹,也就是所謂的內盤交易,投資者虧損的錢就留到了交易商,他們的目的就是把你兜里的錢裝到自己兜里,不會對投資者的資金負責。
(3)如何辨別交易商是否合規:開匯國際查詢→
①沒有監管機構
②有虛擬監管機構,但是沒有監管號
③沒有任何信息顯示,查詢不到,這些都是不合規交易商,不正規交易商可能出現無法出金的現象,因為不受監管,投訴無門,就算你盈利了也等同于虧損。
B、外匯四大監管機構:
目前全球主要大的外匯交易商受四大監管機構監管:
1、英國金融服務監管局(FSA)
2、美國商品qh交易委員會(CFTC)
3、美國全國qh協會(NFA)
4、澳大利亞證券和投資委員會(ASIC)
只要正常受監管的交易商,不管是哪個國家或者哪個地區的投資者向監管局遞交投訴都會受到保護,而且每一個投資者交易的單子都是交易商所對應的銀行訂單,受監管和法律保護。
在外匯市場里這么久,深感外匯黑平臺、小平臺之缺德,利用各種卑鄙非正常手段榨取匯友錢財,外匯的交易商必須要有大的監管機制,最好是受美國、英國、或者是澳大利亞監管的公司都可以做。至于沒監管的就要小心了。
一旦你盈利后你要是賺了幾百幾千美金倒沒什么,賺的多了你取款就麻煩了,現在市面上有很多你盈利取款他就是不給你提款,你找客服他就一直叫你等,正在處理中,等到花兒都謝了,你能怎么辦?
可是有監管的公司你只要一封投訴信發過去那些公司的罰款至少也是幾萬美金,最后還是要老老實實的把錢匯到你國內賬戶上。監管最嚴格有英國官方FSA,澳大利亞證券和投資委員會(ASIC),美國的公司最好是同時接受CFTC和NFA的監管(FSA、ASIC等監管機構類似中國的證監會。
他們是ZF部門,對所有正規公司都公開提供有權威的第三方資料,大家不要懶惰,一定要親手上網把監管號輸入查一查,即使看不懂也要看看該國的官方監管下有沒有這個公司)
二、現在外匯市場上還有一種非常誘人的一種合作模式“pz”
pz,pz比例為2:1,舉個例子,你拿20萬美金,我拿10萬美金,一共30萬美金,開一個賬戶,虧損了各承擔50%的損失,盈利了三七開,你拿70%,我拿30%,這種模式看起來很合理,也很誘人,畢竟我也投入資金了,有共同的利益,風險也共同承擔。
投資者見到這種合作模式一定要提高警惕,如果你合作了就開始落入了一個新的騙局,必然虧損出局。
仔細想一想,既然可以給你pz,同樣也能給其他人pz,資金量不會小,完全可以自己做,為什么要和你pz呢?
其實這種情況一般出現在不合規(黑?。┙灰咨?,只是為了吸引投資者去他的黑平臺虧損,你拿20萬美金,我拿10萬美金沒問題,但是黑小交易商資金是不會流向市場的,也就是說這些錢始終都在這個交易商,你看到的30萬美金只是一個數字而已。
沒有和銀行對接,也沒有流入市場,實際上只有你的20萬美金。如果30萬全部虧損了,那么各承擔50%的虧損,你的20萬美金還剩五萬,我的10萬美金虧完了,再給你5萬美金,但是你的20萬虧到了我的交易商,也就是說到了我的兜里,給你5萬,我還賺15萬;如果盈利了,我也可以拿三成,實際上我是沒有投任何資金投入的,真實的情況是你不可能盈利,因為只有你虧損了,我才能賺的更多。所以好好想想你是想消費還是想賺錢?
三、贈金開戶
外匯行業競爭越來越激烈,贈金活動被越來越多的經紀商當作為一種主要的推廣市場的手段。
在這當中,一些經紀商推出超高額度的贈金政策,以達到完全占領市場的目的,而這些超高額度的贈金政策極易在競爭的環境下效仿,越來越多的經紀商開始惡意競爭,對行業產生不良影響。同時,在惡意競爭下,由于國內沒有相關監管機構進行監管監督,導致許多經紀商在推出高額度贈金活動后出現投資者出金困難的問題。
原本贈金活動只是吸引客戶投資外匯,沒想到客戶一進去便再難以出來,一些經紀商往往利用高額度的贈金吸引客戶,客戶進來后享受了贈金優惠,但出金時不是各種限制條件就是遲遲不給客戶出金。進去容易出來難!
四、外匯ea智能交易
1、自動跟單騙局:
這是目前國內外匯業最具誘惑力和欺騙性的高科技犯罪,該類系統最開始是由福匯設計發明的,本來目的是誘導其客戶來跟單然后讓他們輸錢從而實現“合法地”將客戶的本金占有的惡毒目的。
雖然該系統設計的目的就是讓客戶輸錢的,但不可否認這類操盤手排名自動跟單的陷阱卻非常具有欺騙性,首先,他上面的策略有很多你可以自由選擇童叟無欺;其次,如果你不相信你自己也可以注冊一個,你自己也可以成為策略提供者。然而,這一切都不過是一個吸引人氣的幌子!因為真正客戶選擇綁定跟單的策略提供者90%以上集中在排名前3位的策略提供者,10%的客戶可能會選擇4到第20位。
殘酷的現實是前50名的交易策略都是被策略提供網站自己的策略包了!
說了半天可能很多人還是云里霧里的,打個比方,這種操盤手排名網站就跟在賭博網站買馬一樣,看似一切公平合理誰都有機會,實際上你輸錢辦網站的莊家贏錢是程序設定的每個來賭的賭徒的命運都是設定好了的,只不過是換一種形式吸引你來入金來玩,可能他跟你直說來我這賭博網站網上買馬你不干因為你知道是騙局,但是經過他這么一包裝你就中套了!可能你說外匯走勢不是他能控制的,但是你賬戶綁定的那個策略者買多還是賣空是你控制的么?結果都一樣命運掌握在別人手里,任人宰割!
2、ea程序化交易騙局:
EA也叫自動交易系統,本來是由一些基金公司的操盤手用來檢測自己的策略模式在一段很長的時間內是否能取得一個不錯的業績而編寫的一個腳本,屬于最簡單的一種程序設計,基本上剛上大學的計算機系學生都會寫只是對于不懂編程的人來說,那些一串串看不懂的英文代碼給人一種很專業的錯覺,而實際上其根本不過是某個指標例如MACD、KDJ、均線等加上買賣信號然后實現自動買賣的功能而已,但是卻被這些騙子們大吹特吹什么確定盈利,勝率高達95%以上等等,騙子一般都說他的EA有多好,找你只是借助你的資金賺更多的錢甚至只是項目合作,其實稍有頭腦的人一想就明白,按他那種賺錢速度哪里用得著跟你合作,開個2年他就是地球上最富有的人!
一、本章大綱 1.外匯及外匯管理概述 (1)外匯的概念 (2)外匯管理概述 (3)我國《外匯管理條例》的適用范圍 2.經常項目外匯管理 (1)對境內機構的外匯管理 ①境內機構的經常項目外匯收入管理 ②境內機構的經常項目用匯管理 ③境內機構外匯收支的核銷管理 (2)個人的外匯管理 ①對居民個人的外匯管理 ②對非居民個人外匯的管理 3.資本項目外匯管理 (1)資本項目外匯收支管理 ①資本項目 ②資本項目外匯收入管理 ③境內機構向境外投資的外匯管理 (2)外債管理 ①外債 ②舉借外債和對外擔保管理 ③外債資金使用 ④外債償還和風險管理 ⑤外債監管 (3)對依法終止的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匯管理 4.金融機構的外匯業務管理 (1)金融機構經營外匯業務管理 (2)金融機構經營外匯業務的監督管理 5.人民幣匯率和外匯市場管理 (1)人民幣匯率管理 (2)外匯市場管理 6.違反外匯管理的法律責任 (1)逃匯行為及其法律責任 (2)套匯行為及其法律責任 (3)擾亂金融行為及其法律責任 (4)違反外債管理行為及其法律責任 (5)違反外匯賬戶管理的行為及其法律責任 (6)違反外匯核銷管理的行為及其法律責任 (7)違反外匯經營管理的行為及其法律責任 二、本章教材變化與概述 (1)修訂了特別提款權的定義 (2)對經常項目外匯賬戶管理政策進行調整,提高境內機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保留現匯的比例 (3)調整了辦理結匯手續的期限 (4)調整境內居民個人經常項目下因私購匯限額及簡化相關手續的通知,決定提高境內居民個人經常項目下因私購匯指導性限額,簡化相關購匯手續。 (5)新增資本項目外匯外幣業務審批權限 (6)新增關于完善人民幣匯率機制的有關規定
一、非法經營外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涉嫌非法經營罪,應予立案追訴:
1.在外匯指定銀行和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買賣外匯,數額在二十萬美元以上的,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2.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違反有關外貿代理業務的規定,采用非法手段,或者明知是偽造、變造的憑證、商業單據,為他人向外匯指定銀行騙購外匯,數額在五百萬美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3.居間介紹騙購外匯,數額在一百萬美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二、對于犯罪分子決定刑罰的時候,應當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的有關規定判處;
三、法律依據:《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 【非法經營罪】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qh、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目前有追訴標準,量標標準不明確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qh、保險業務,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非法經營證券、qh、保險業務,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2.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數額在二百萬元以上的;
3.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資金二
十萬元以上逾期未還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十萬元以上的;
4.違法所得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四)非法經營外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在外匯指定銀行和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買賣外匯,數額在二十萬美元以上的,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2.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違反有關外貿代理業務的規定,采用非法手段,或者明知是偽造、變造的憑證、商業單據,為他人向外匯指定銀行騙購外匯,數額在五百萬美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3.居間介紹騙購外匯,數額在一百萬美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