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簡單的用利空利好來判斷,股市的任何行為都有其不可預見的地方。
股票質押式回購說白了就是短期融資行為。如果賣掉所持有的股票會影響他的控股地位,選擇質押式回購即保住控股地位又能籌到資金。前期有資金流入企業短期刺激股價上揚,后期還錢導致資金流出企業會刺激股價下跌。至于幅度還要綜合其他因素。
這個應該算是一個中性的,短期看是利空,中長線,要看其投資可增長性,如果有前景,中長線看是利好
股票質押是利空,是上市公司沒有現金,把自己持有股票質押給銀行,做貸款?;刭弰t相反,是利好,股東都看好自己公司未來發展,自己拿錢購回自己公司股票,等上漲(也叫等抬轎)。
中性消息,一般來說這種做法是說明股東急需用錢,但又不愿意把股賣出套現(注意如果控股股東的股票處于限售期內除外,原因是其股票還沒有到時限上市流通交易),通過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能在一段時間內融資得到現金,一般這些質押式回購是有期限的,回購到期時必須用現金贖回相關股票并支付相關回購融資利息(注:這個利息在回購生效時就已經雙方約定好了)。
但是如果在回購期內,相關質押的股票股價大幅下跌,導致相關質押股票的價值達不到質押物維持最低資產價值要求時,一般這些質押式回購交易都會要求融資方追加相關的質押資產作為質押物的,如果未能及時追加,就可能會被視為違約,那時質押的資金出借方是有權賣出股票變現或變更該股票的擁有權(具體要看相關回購的協定),那時候就可能會變成利空消息。
好事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簡稱“股票質押回購”)是指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入方(簡稱“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證券質押,向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出方(簡稱“融出方”)融入資金,并約定在未來返還資金、解除質押的交易。
通俗的講,就是持股客戶,如果需要短期融資又不想賣出股票,那么他可以選擇按一定的質押率把股票只要給券商,然后從券商那獲取可取資金。我們也可以認為是股東質押股票給券商,然后從券商那借錢。具體期限由客戶與公司協商確定,最長回購期限不超過3年,交易期間客戶選擇延期購回的,延期后的交易總期限不超過3年。
就是之前缺資金,吧股票質押出去,獲得資金?,F在有資金了,再把股票買回來。